财务科职责职能:
1、贯彻执行国家的《会计法》,遵守国家规定的各项财经政策和法规,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以身作则,奉公守法,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。
2、根据事业计划,正确及时编制牙度和季牙的财务计划(财务预算) ,办理会计业务,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,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(决算)。
3、合理组织收入,严格控制支出,根据年度预算,安排收支计划,凡无预算,无计划的开支应拒绝执行,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,应按审批手续办理。
4、加强本中心经济管理,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,做到月末有说明,季末有分析,年度有全面的工作总结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工作。
5、按照《会计法》及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》的要求,实施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,与有关部门配合,对固定资产材料物资,药品器械等国家资产,进行经常的监督,清仓理库,防止浪费和积压。
6、按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实施细则》及《银行结算办法》进行资金管理,按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进行会计档案管理。
7、加强专项经费的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