免疫规划与生供科职责职能: 1、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的要求,协助制订技术方案、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,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,进行督导和评价; 2、贯彻落实《全国计划免疫管理条例》、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等法规; 3、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免疫程序、疫苗使用指导原则,结合本市的传染病流行情况,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接种方案,指导疫苗使用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开展预防接种服务、安全注射和常规接种率监测,并进行督导、分析、评价和反馈。 5、负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成功率、人群免疫水平监测工作。 6、负责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;参与和指导较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处理,以及其他与预防接种活动相关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。 7、参与预防接种健康教育、健康促进活动,对有关部门和基层开展的预防接种健康促进、健康教育活动提供技术指导。 8、负责收集相关资料,进行调查研究,总结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经验和问题,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,提出改进建议。 9、负责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计划、分发、采购、储存、保管及供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。 10、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11、根据全市的实际需要,结合疫情情况,坚持省、市、县三级疾控中心为主渠道供应二类疫苗,并严格按《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》条例实施采购计划。保证全市的免疫接种的疫苗及时、充足、安全。贯彻质量方针,顾客满意度>85%,年度工作达标率>95%。 12、生物制品分类保管,冷库贮存,并按生物制品要求开展温度监测,严格控制温度。冷库要有专人管理,经常检查,保证冷链正常运转。 13、生物制品在购进和贮存期间对其质量要进行抽样检测,避免不合格疫苗入、出库。规范供销渠道,加强生物制品经营管理,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。 14、建立完善的入、出库制度,做到入库验收,出库严发。同时做好入、出库账,做到账账相符,账物相符。 15、协助配合业务科室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调查和处理,加强有关生物制品方面的知识培训,并积极宣传推广新疫苗,为全市的疾病预防控制服务。 16、负责本科室使用的质量记录的编制、实施、保存和管理。记录填写人员应保证记录及时、真实、完整、准确和清晰。 17、采取纠正/预防措施,防止不合格服务的发生和再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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