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热药大多含有乙酰基酚,和抗结核药——利福平,有肝毒性相加。因此,吃退热药时,建议先暂停抗结核药3-5天,等待烧退后,肝功检查正常,再继续服抗结核药。
临时暂停一次抗结核药,一般不会造成耐药。只有反复、无规律暂停抗结核药,才会人为毁掉一线药。
给大家分享一个药物肝毒导致患者死亡的案例:多年前我本人亲自参加过中华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,其中有1例外省市18岁患者发热,当地诊断肺结核。在抗结核治疗一周后出现发热,当地防治所医生认为是“感冒”,给予的退热药和红霉素(患者正在服用一线抗结核药),患者发热5天,这些药也同时服用了5天。第7天时,患者出现严重肝损害并去世,这是一个很痛心教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