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市甲型H1N1流感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告知书
同志:
今接到上级有关部门通知,你曾与 省 市 县(市、区)于 年 月 日诊断的甲型H1N1流感(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)有过密切接触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有关规定,为保护你及他人的身体健康,决定对你及与你有过密切接触的家人(现居住一起的家庭成员)实施(居家、定点集中、住院)医学观察,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(如有其它情况另行通知)。请你及家人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,积极配合做好医学观察,在观察期间不要离开观察住所,有关部门将定期对你进行医学检查,并会妥善安排好你们必需的生活事宜。
谢谢你的配合与支持!
(可凭此告知书向单位、学校请假,观察期间依据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待遇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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