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株洲市预防医学会讲课费标准
发表日期:2024-5-29 10:30:39 阅读数:2620  

    按照《株洲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,现对株洲市预防医学会讲课费标准进行公示:

    一、讲课费标准

    1、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,每学时不超过300元;

    2、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,每学时不超过500元;

    3、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,每学时不超过1000元;   4、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。

    二、备注

    1、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,每半天最多按照4学时计算;

    2、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,不重复计算讲课费;

    3、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省外或境外邀请授课老师,路途时间较长的,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,讲课费可以在原标准上最多增加50%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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