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《株洲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》,现对株洲市预防医学会讲课费标准进行公示:
一、讲课费标准
1、中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专业人员,每学时不超过300元;
2、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,每学时不超过500元;
3、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,每学时不超过1000元; 4、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不超过1500元。
二、备注
1、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,每半天最多按照4学时计算;
2、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,不重复计算讲课费;
3、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省外或境外邀请授课老师,路途时间较长的,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批准,讲课费可以在原标准上最多增加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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